《四川蚕业
》
2024
摘要:针对普格县年养蚕10张以上的大户,调查桑园面积、养蚕劳动力、订种数量、产茧数量以及售茧收入等数据。分析结果表明:全县养蚕大户主要集中在蚕桑基地村,其单产水平较高。全年4批次养蚕的生产布局主要在于养蚕农户数量的季节变化。农户经营的产量与蚕茧售价有紧密的关联。共育户的生产效益优于单纯的大蚕养殖户,但技术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。要优化全县的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格局,应调整全年蚕桑生产布局、加大专技人员培育力度、扶持适度规模大户以及统筹统防养蚕损失。
关键词:
普格
蚕桑
经营
主体
产茧量
共育